纳税人经常咨询问题解答之十
(二00九年二月十三日)
为方便纳税人,提升办税服务水平,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定期收集纳税人经常咨询的事项,统一作出解答。现就当前有关问题向市区有关纳税人解答如下:
问题1:自2009年1月1日起,所有的固定资产都可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吗?
答:不是。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,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、机械、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、工具、器具等(不含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)。
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必须是2009年1月1日以后(含1月1日,下同)实际购进(包括接受捐赠、实物投资)或者自制(包括改扩建、安装),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。但下列情况不得抵扣:
1、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、摩托车和游艇;
2、购进的固定资产单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。
问题2:为什么款项从帐户上扣了以后,无法当时打印电子缴税凭证?
答:税款入库后,才可网上打印电子缴税凭证。款项从账户中扣除到入国库,大约有1天左右的在途时间,并且只有2009年1月1日(含)以后的入库税款才可网上打印电子缴税凭证。
问题3:我申请了网上申报作废,想尽快处理应该怎么办。
答:可以拨打申报作废专线:83785865。
问题4: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收到国税局代开的税率为3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网上认证无法通过怎么办?
答:请与服务单位苏北航天信息公司联系,电话:968897,由服务单位打补丁即可解决。
问题5:网上申报密码丢失怎么办?
答:请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重置密码。
问题6:防伪税控系统只能打印本月及上月的发票清单,其他月份发票清单无法打印,缴销发票时应该怎么办?
答:不论是否可以打印发票清单,都可携带需核销的发票记账联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核销。(作废发票需携带全部联次,红字发票需携带红字发票记账联及对应的红字发票通知单、蓝字发票)
问题7:在非申报期或已成功抄报税后误点抄税应该怎么办?会不会有什么影响?
答:请及时携带IC卡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进行非征期抄税。对下月抄税没有影响。
问题8:请问今年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申报期是不是发生了变化?
答:是的,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》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,增值税及消费税的申报期为每月1—15日。